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李忠在25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回答了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最低工資標準提高、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塵肺病等職業病工傷保險賠付等社會關註的焦點問題。
  養老改革中央標準提法不是並軌
  針對社會上“養老並軌”的說法,李忠說,中央標準的提法是“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並不是說這個制度併到那個制度裡面。總的方向是各類群體實行大體相同的基本制度模式,同樣的待遇確定和調整機制,從制度上實現公平,在規則上實現公平,不存在將哪類群體併入其他群體的設計,更不是把各類不同群體的待遇拉平。
  上調最低工資對多數企業影響有限
  目前全國已有16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對絕大多數企業不會造成大的影響,但對於部分勞動密集型企業,特別是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作為職工基本工資的中小企業,確實會產生一些影響。下一步,人社部將繼續指導各地加強對經濟形勢的分析研判,穩慎地把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頻率和調整的幅度。
  社保基金保值秉承“安全第一”
  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總的方向是積極、穩妥地推進市場化、多元化投資運營,遵循三條原則:一是安全第一。任何時候都要確保人民群眾“養命錢”的安全與完整。二是獲取收益。著眼於增強基金支撐能力,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保障參保人的權益。三是實行多元化投資。無論何種投資模式,都必須是有利於分散風險的組合式方案,而不會是單一的投資渠道。
  職業病退休後患病依然可享有工傷保險待遇
  人社部出台意見規定,只要曾經有接觸職業危害的職業史,即使退休或解除了勞動合同,只要沒有再接觸新的職業危害的歷史,依然可以申請工傷認定,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結果,依然享有工傷保險的待遇。如果用人單位不存在了或者無法確定勞動者在哪一段勞動關係中患上職業病,勞動者可以向地方民政部門申請救助。
  (據新華社北京7月25日電)  (原標題:養老改革非“制度合併”也非“拉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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